新北市石門區衛生所隸屬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,現有編制中,醫師兼任主任綜理所務外,置護理師兼護理長1人,設護理師5人(含護理長)、醫事檢驗師1人、醫事放射師1人、藥師1人、課員1人、臨時司機2人。所內正式編制12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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